准备在道县给家人设立居住权,很容易在材料上绕远。请先判断权利来自合同、遗嘱,还是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。三种情形决定谁到场,也决定哪些证明可以少交。类型分对后,去工业大道新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窗口会更省事。
合同设立通常由双方一起申请
道县办事指南把合同情形写得很清楚:居住权合同双方共同申请。基础材料有登记申请书、双方身份证明和不动产权证书,还要带居住权合同。出发前看看房屋坐落、权利人和居住权人姓名。合同内容要与证书、身份证明对得上。
只有居住权人拿着双方签好的合同到场,不代表窗口一定能受理。若一方确实无法到场,可拨打0746-5228336询问委托方式。不要自行套用其他房产业务的委托模板。
遗嘱情形要看继承登记走到哪一步
遗嘱情形通常要交生效遗嘱和遗嘱人死亡证明。这里有一个关键分界。房屋已经完成继承或受遗赠转移登记,而且之后没有再处分,指南列有材料简化。此时不再重复交不动产权证书和遗嘱人死亡证明。
居住权也可以在继承、受遗赠转移登记之前办理,或与转移登记一并办理。“可以”不等于个案必然通过。窗口还会看遗嘱效力、房屋登记状态和现有权利人。
生效法律文书与家庭协议不是一类
依据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设立居住权时,要交该法律文书。道县指南写明,这一情形不用交不动产权证书。离婚协议、家庭约定或尚未生效的裁判材料不能直接套用这项简化。文件性质拿不准,可以带原件到窗口判断。
5个工作日从正式受理后看
道县公布的承诺办结时限为5个工作日,法定时限为30个工作日。材料齐全、真实并进入受理,才适合按承诺时限看进度。第一次咨询和补件不等于已经开始倒数。
指南列出的登记费是80元一件,符合优惠政策的按政策执行。是否减免由窗口结合本次事项判断。办理时间是法定工作日上午9:00至12:00、下午1:30至5:00。节假日调休前后,建议打电话确认。
出门前把四件事放进文件袋
带好能证明房屋、人员和设立依据的原件。写下继承或受遗赠登记是否完成。保留已有业务回执和联系电话。窗口要求补件时,把缺件名称和原因记清楚。这样不会把居住权设立与产权转移混成同一项业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