卖方签完二手房监管协议后,中介又发来一条“方便收款”的个人账号。金凤区这类交易要回到协议本身:它连接的是具体房源、买卖双方和约定专户。银川通知把首付款、贷款、过户与后续划转放入同一监管安排,卖方和中介要据此确认资金将走到哪里。
协议把房源和交易主体连在一起
通知覆盖金凤区内经纪成交的存量房交易,以及合同已约定监管房价款的交易。适用后,监管协议记载的内容应对应正在出售的房屋和本次买卖双方。
卖方查看协议时,应确认房源和主体没有串到旧交易;中介也不能把其他房源的账户混入。无法落回本笔协议的款项,不能视为这次交易的监管资金。
首付款与贷款汇入约定专户
通知规定,首付款存入专用账户后可取得资金监管证明,买方贷款也直接进入协议载明的专用账户。两笔资金来源不同,却在同一份协议所指向的路径上归集。
卖方关注进度时,应分开理解首付款状态和贷款状态:前者关系到监管证明,后者进入专户后与首付款合并形成全额监管资金。中介说明进度也应指出究竟是哪一笔资金。
个人和中介账户不能替代约定专户
贷款须进入监管机构设立、并由本笔监管协议记载的专用账户。卖方个人账户、经纪机构账户或临时提出的代收账户,均不能替代这条路径承接首付款或贷款。
出现“先转中介、后补协议”或改打个人账户的要求时,应要求提供与本笔协议相连的正式依据。依据无法对应协议,就不应将资金从约定专户路径移开。
后续划转取决于登记和全额入账
不动产转移登记完成、且买卖合同约定的全部房款进入专用账户后,监管机构按监管协议约定向出卖人账户划转。卖方应同时关注登记结果和两类房款是否已进入专户。
签约、看见一笔款项或完成预约都不代表已到后续划转阶段。中介可帮助双方区分监管资金形成、登记完成与后续划转的状态,但不承诺具体到账时点。
协议和资金记录应能还原路径
卖方与中介可围绕本笔协议归集买卖合同、资金监管协议、首付款监管证明、贷款进入专户的记录和转移登记结果。它们分别对应交易关系、账户约定、两类资金和登记状态。
签字后,卖方读回协议中的房源、交易主体、约定专户和出卖人收款约定;中介将首付款、贷款、登记结果标在同一笔交易下。实际收款要求偏离专户时,在资金发出前要求受理方说明依据。
资料核验:
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中共银川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、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《关于规范银川市存量房交易贷款资金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》2026年4月20日